检查时间 |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| 重点行业领域 | 抽检比例/企业数量 | 检查依据或上级文件 | 备注 |
二月 |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、娱乐场所使用未成年工 | 娱乐场所 | 抽查不少于5家娱乐场所 | 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》 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 | 接投诉举报后可对被投诉举报对象进行检查 |
三月 | 治理欠薪“回头看” | 治理欠薪冬季行动期间存在欠薪问题的用人单位及在建项目 | 抽检不少于5家用人单位和5个在建项目 | 省人社厅工作部署(专项检查) | |
四月至五月 |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| 加工制造业 | 按已建立用人单位诚信档案的15%比例抽查 | 省人社厅工作部署(专项检查) | 依托省平台抽查 |
建筑企业及建筑劳务公司 | 按已建立用人单位诚信档案的15%比例抽查 | 省人社厅工作部署(专项检查) | 依托省平台抽查 | ||
五月 | 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办学行为的检查 |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| 全市已备案机构的30%比例抽查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 | 依托省平台抽查 |
六月 |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|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劳务派遣公司 | 全市已备案机构的10%比例抽查 | 人社部、省人社厅工作部署(专项检查) | 接投诉举报后可对被投诉举报对象进行检查 |
七月 | 在建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“六项制度” | 全市在建项目 | 按已掌握在建项目的20%比例抽查 | 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 | 接投诉举报后可对被投诉举报对象进行检查 |
八月 |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 | 全市用人单位 | 按已建立用人单位诚信档案的30%比例抽查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 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 | 接投诉举报后可对被投诉举报对象进行检查 |
九月 | 保障职工产假、护理假、育儿假权益 | 全市用人单位 | 按已建立用人单位诚信档案的30%比例抽查 | 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、全省2025年十大民生项目 | 接投诉举报后可对被投诉举报对象进行检查、全年重点工作任务,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。 |
十月 |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情况 | 全市用人单位 | 按已建立用人单位诚信档案的30%比例抽查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 | 接投诉举报后可对被投诉举报对象进行检查 |
十月至十一月 |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| 全市用人单位 | 随机抽取8家 | 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》 | 依托省平台抽查、接投诉举报后对被投诉举报对象进行检查 |
十一月 | 治理欠薪冬季行动 | 全市用人单位及在建项目 | 按已建立用人单位诚信档案的15%比例抽查 | 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关于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工作 | 接投诉举报后可对被投诉举报对象进行检查 |
十二月 | 治理欠薪冬季行动 | 全市用人单位及在建项目 | 按已建立用人单位诚信档案的15%比例抽查 | 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关于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工作 | 接投诉举报后可对被投诉举报对象进行检查 |
潜江市人社系统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 02-19
2025年奖励扶助本年退出对象公示花名册2025年奖励扶助本年退出对象公示花名册 02-18
2025年奖励扶助对象公示花名册(本年新增对象)2025年奖励扶助对象公示花名册(本年新增对象) 02-18
根据《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第81号)及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02-17
潜江市泰丰街道市、街道级河湖长潜江市泰丰街道市、街道级河湖长 02-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