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汉末年,兖州人史浩本来在洛阳为官,因为看不惯十常侍专权,于公元219年举家迁到吴宁(今浙江东阳)。
吴宁属于吴郡,东汉末期属东吴孙权割据政权管辖。于公元226年,史浩的儿子史伟(出生于公元196年)通过东吴赵贤选拔,被拜为博士,后来官拜廷尉,管理刑事。
公元228年,史伟在视察监狱时,发现有些被冤枉入狱的人,心生怜悯,私放了这些人。这事惹怒了官府。官府以私放牢狱罪,处史伟死刑。
史伟的长子史从、幼子史敦知道父亲要被处死,要求为父亲代死。经官府同意,兄弟其中一人可以为父亲代死。
刑场上,两个儿子争相赴死。这时执刑官为难了,没有立即行刑,报告了孙权。这两个儿子的行动让孙权大为感动,脱口而出:“孝子当如斯也。”于是孙权了解了史伟私放牢狱的原委,释放了史伟,并让他官复原职,并赐姓“斯”,意思是孝敬父母应如斯也。史伟也就叫斯伟。孙权还赐他们家乡为斯孝乡。
公元229年孙权称帝后,斯伟继续为官十八年。斯伟告老还乡后,斯敦陪伴父亲,有“割股疗亲”的故事。斯伟去世于公元265年,享年69岁。斯敦于公元304年去世,享年78岁。后人将斯敦列为孝子,建庙祭祀。
斯姓后人在东阳为中心传承繁衍,并向附近地区扩散迁移,尊斯伟为始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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