裴氏修谱说明:
历史上裴氏家族编撰谱牒的活动由来已久。裴氏是魏晋隋唐间的世族高门,为了在政治上和婚姻上提供裴氏高贵血统的依据,他们除了在官修谱牒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外,还修撰了许多裴氏的私谱。
西晋时傅畅的《裴氏家记》是今天所知最早的家谱。南朝裴松之撰《裴氏家传》四卷,裴子野撰《续裴氏家传》两卷。北朝裴良撰《宗制》十卷,《裴良墓志》对此说得比较多些。由于长期的社会动荡,造成骨肉疏散,风俗浇薄,裴良于五服之内著《宗制》,为的是使家族后生,知道在宗的重要;少长晚辈,明了自己在宗族中的位置。在他的教育下,他的儿子裴子通、裴子休,在隋朝有诏表闾为“义门裴氏”。唐朝,裴氏谱牒有《裴若弼家传》一卷,裴守真撰《裴氏家牒》二十卷。
宋、元以后,近代家族制度的建立,使谱牒学发生很大的变化。海内各家族和修谱牒蔚然成风,散居各地的裴氏也纷纷修谱,以敬宗睦族,维系家族的发展。
在编纂之例中,首先以始迁祖为始祖,他就是这个新的聚族而居地族人的精神支柱,团结族众的核心。第二,修谱时,分工协作,责任明确。第三,通过修谱达到收族的目的,将分散在各地的族众尽量收录在谱内,使其归宗。第四,妇人节孝坚贞者,方可入谱,对妇女的歧视和戕害,于此可见一斑。第五,严禁渎伦违法行为。
在编次之例中,说明了全谱的结构,对每一部分的含义作了精辟的概括,如说:“首序言,明作谱之宗旨也。”“次字派,正名定分也。”“附以旧序,纪谱牒之源流也。”
在分编之例中,首先明确了族谱内各部分之间的关系;第二,对于拾遗婴为己子者之类问题的处理,与亲生者俨然有别;第三,对于谱付刊后有生者、卒者、娶妻与改葬者,特立长生录、如生录附载,待五修添人。
在书法之例中,对于为何称“湘潭裴氏”、为何称“族谱”作了解释;对于正室、继室、侧室的称谓,夫妇不合传等处理,反映了男尊女卑的观念;妇人只能书于其子或其夫名下,并鼓励“从一而终”;为僧道者不入正谱,以二氏异端,非我族类也,说明清末,佛教道教在南方农村遭到抵制。
在订正之例中,统一格式,采用欧苏并式;宗派划一;严格避讳。
在筹款之例中,按丁派费,只收男丁费,不收妇女的费。说明在封建时代的宗族内,男子是主宰,妇女没有地位。
在收领谱牒之例中,修了新谱,必须收回旧谱;新谱编列字号发放,注意保存,杜绝鬻卖典质。家谱的管理制度极为严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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