购买二手房所需材料:
存量房买卖合同(原件)
预付款的,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首付款监管存款凭证(原件)
或资金监管协议、银行收款凭证及不动产权证书( 或房屋所有权证、国有土地使用证)(原件)
付清全款的,提供交易后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原件 )。注:未实行资金监管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(原件)及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、国有土地使用证(原件)
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(原件)
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、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(原件)
借款人及配偶等其他产权共有人、共同借款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(原件)
婚姻状况证明(结婚证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)
单身职工,须由其本人在柜面签署单身具结声明书
个人收入证明(本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除外)(原件3份)
个人信用报告(原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