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便谈谈。
物语的伦理学讨论仅是在弗洛伊德与康德之间横跳。
性本恶,即弗洛伊德主义伦理观,人天生就有毁灭和伤害的冲动,但从主体人格形成的整体过程来看,他的先天之恶会经由社会性习得的超我秩序进行制约和规范。
伪善,同样是康德所抗争之物,他的道德律令要求区分“作为目的的善”和“作为手段的善”。而垃圾君之所以自称和被称为伪善,就是因为后者(他行践的是作为手段的善)——主体(垃圾君)将“救人行善”作为手段来满足了自我内在的绝对律令。
即不是为了救人,而是为了满足自己而救人。(原著垃圾君自己也说过: 一看见别人陷入困难,我就无法忍受坐视不管的自己。即他为了能忍受自己而救助别人 。)
但并不存在某种更具“真善”位置的善,因为不存在一个总是拒绝享乐的主体。绝对律令只是一种幻想,因为它能被倒错成大他者的欲望(成为主体自己的欲望)。
而这也是康德同萨德的原因。
这些伦理观念之所以无法在审视中自洽,是因为它们坐落在了现代性的议题。
而后现代的伦理则规避了很多,这里就不再谈起了。